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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正式施行:绿电消费进入“双重责任”新阶段

2026-08-05

2026年8月1日起,《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正式施行。新规最大的变化,是将可再生能源发展责任从发电端进一步延伸到地方消纳和企业消费端。
过去,新能源政策更多关注风电、光伏装了多少、发了多少。新制度则进一步关注这些绿色能源能否真正被消纳、被企业使用,并形成清晰可核验的消费记录。
新规建立了两条相互衔接的责任线。
第一条面向省级行政区域。国家将按年度下达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主要通过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完成。确实存在缺口的,可通过购买考核年度对应绿证补充。各地不得限制新能源参与跨省区电力市场或跨省区绿证交易。
第二条面向重点用能行业。国家将结合行业用能规模、碳排放强度和转型进度,按年度明确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行业范围和过渡期限。目前,电解铝、钢铁、水泥、多晶硅以及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已经被提出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
企业完成绿色电力消费目标,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包括建设分布式光伏等项目自发自用、实施绿电直连,以及开展绿电、绿证交易或划转。绿证将作为核算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情况的基本凭证。
这意味着,企业不仅要关注买了多少绿电,还要关注项目是否完成建档立卡、电量计量、绿证核发、交易和核销。只有能源数据、交易记录和绿证凭证形成闭环,绿色电力消费量才能得到规范认定。
新规也首次将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纳入制度框架,包括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绿色氢氨醇和生物燃料等。不过,相关行业的具体目标不会一次性全面启动,而将根据产业成熟度和统计核算体系逐步明确。
在监管方面,国家将按季度监测、按年度评估。未完成消费目标的企业,需要在结果公布后三个月内通过绿证交易等市场化方式补足;逾期仍未完成的,将面临约谈、通报、信用记录和重点监管。
对企业而言,绿电消费正在从品牌宣传和自愿减碳,逐步转变为需要纳入能源管理、项目投资和经营决策的长期事项。分布式光伏、绿电直连、储能、绿电交易和绿证采购,也将从相互独立的业务,转向组合式绿色用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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